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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 5类人员可享补贴
发布时间:2018-12-16 06:46:37 发布人:

为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及我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我省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8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技师培训补贴。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办法》还对3种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及个人申请和机构代为申请补贴的情况分类进行了明确,并规定,同一补贴对象符合多项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项补贴标准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技师培训补贴。

据了解,我省于2013年出台了《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引导全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稳步开展。目前,该文件已过有效期。此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出台,则是在上述2013年文件的框架基础上,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指导,及我省其他有关政策文件为依据而制定的。

《办法》对于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外、且在《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内的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考核发证给予了明确,即由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开展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结业考核后由培训机构向办班审核部门提交结业考核结果,经办班审核部门确认后再由相应就业服务部门上网生成证书编号。《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由培训机构自行印制并按要求发放。这有利于一大批职业(工种)培训完成后,进行考核发证、领取补贴工作。

来源:永州新闻网